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刘某需向赵某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85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3月,张某因一笔民间借贷纠纷被王某诉至法院。涉案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诉讼过程中,张某意识到可能面临不利判决,遂于2019年5月与其弟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将其名下唯一一套房产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其弟,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22年5月8日,甲驾驶小轿车行驶时,因未仔细观察路口行人动态,与正在人行横道过马路的行人乙发生碰撞,造成乙身体多处受伤。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甲负全部责任,乙无责任
2024年4月25日,万某入职某公司从事机械操作,双方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等事宜,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某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查明被执行人张某长期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劳务报酬共计人民币98,000元及相应利息。该案所依据的(2021)京0105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早已生效,但张某始终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2024年程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留下房产、股票等价值600余万元的遗产。程小某以“非亲生”为由拒绝姚小某继承,姚某则主张程某对女儿视如己出,长期承担其教育、生活费用,病重期间母女更悉心照料。双方协商破裂后诉至法院
甲公司委托乙物流公司将一批价值50万元的电子产品从广州运往深圳,双方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明确约定了运输路线、到达时间以及运费等相关事宜
2019年5月,王某(出租人)与某文化创意工作室(承租人,负责人为李某)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将其名下位于市中心的临街商铺出租给该工作室用于经营,租赁期限为两年,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6万元,按季度支付
2017年8月,张某男与李某女相识相恋并开始同居。相识时,李某已离异,张某有家室,却向李某谎称已离婚。当时李某正处于经济困境中,张某为表达“真心”,主动向李某转账30万元,并声称这笔钱是其已取得离婚证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