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说法】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能进行股权转让?


  •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2024-11-03 浏览量: 656

  • ​案例回顾

     

    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工商机关根据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得从事经营活动。那么,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还能进行股权转让吗?

     

    裕隆公司于1993年4月成立,2000年4月13日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原为持有泰华公司20%股权的股东。

     

    2010年3月20日,泰华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裕隆公司将其持有的泰华公司20%股权转让给晨光公司。同日,晨光公司与裕隆公司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裕隆公司将其持有的泰华公司20%的股权以100万元对价转让给晨光公司。协议签订后,晨光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5月26日,分两次向裕隆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00万元。

     

    在晨光公司履行完毕股款的支付义务后,泰华公司却一直未向晨光公司出具股东资格证明,也未履行工商变更登记义务,导致裕隆公司已转让给晨光公司的20%股权至今仍登记在裕隆公司名下,使得裕隆公司的股东身份一直非法存续。

     

    本案争议焦点为,裕隆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能否进行股权转让?晨光公司能否获得20%的股权?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后,判决限期泰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工商登记于裕隆公司名下的2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晨光公司名下。

     

    泽达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一、裕隆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能否进行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泰华公司作为公司登记变更的申请主体,在其股东发生变化后,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但其未履行变更义务,故泰华公司应当履行工商变更登记义务,将登记于裕隆公司名下的2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晨光公司名下。

     

    再依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的规定,虽然现在泰华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的吊销并不意味着法人资格的丧失,仅是被禁止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而股权转让并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范围,不属于被禁止之列。

     

    同时,现行法律并未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法无禁止即允许之法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可进行股权转让行为,故工商变更登记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可行性。

     

    二、晨光公司能否获得20%的股权?

     

    2010年3月20日,泰华公司召开股东会,各股东均同意股权转让,其意思表达当然应当转承至虚拟人格的泰华公司,从而作为泰华公司对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的行为基础。

     

    股权转让发生后,晨光公司已经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裕隆公司已事实上不再参与泰华公司的经营管理,其原有的股权份额已由晨光公司继受取得,并由晨光公司作为股东行使了对泰华公司相应股权份额的管理、红利分配或义务承担。

     

    虽然泰华公司并未能就20%股权变更相应登记,但晨光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并不存在过错,在这个时候,应采取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在晨光公司与裕隆公司就股权发生争议时,应确认其股东资格,否则司法将有违实体公正的立场,因此,法院对于晨光公司持有泰华公司此20%份额股权的股东身份予以确认。

     

    律师寄语

     

    事实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能进行股权转让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争议。

     

    但综合本案例以及最高院的观点来看,笔者认为,法律并未规定在公司被吊销执照情况下不能转让股权,吊销执照属行政处罚类型,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法人人格灭失,只是消除了法人对外的经营能力,且并未消除股东股份处分权,股东亦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只是受限于股权登记变更。

     

    登记作为一种宣誓性程序,并不否认股权转让行为,在实践中,就存在着很多未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行为,然而法律并未否认其行为的有效性,其中“代持股”就是典型之一。因此,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认可其后的股权转让行为,更具有合理性。

     

    写在最后。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