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医疗器材供货商虚假发货
赵某是医疗器材的供货商,他长期为各大药店、医疗单位供货。后来由于爆发了传染病,赵某缺少货源,又被别人虚假发货骗了资金,赵某的公司面临破产的边缘。在赵某收到了大量订货款之后,却没有货可以发。赵某打起来歪主意,后来他又收了一些货款,对这些订单虚假发货,发了空包裹,或者发了假冒伪劣的商品。然后赵某干脆玩起了失踪。直接卷款数百万元跑路。在这些订单中,有一部分是某个重灾区急需的医疗器材和药品。由于赵某的欺诈行为,使该重灾区的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对于赵某的诈骗行为,该判刑多少年呢?由于赵某诈骗的数额达到数百万元,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情形。并且其行为有影响救灾的情形,这属于特别严重的情节。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没收财产或者并处罚金。王女士是一位聋人,离异后一直单身,逐渐对婚姻不抱希望。她在网络上遇到一位非常善解人意,慷慨大方的美籍华人陈先生。两个人网聊三天之后,陈先生向对方表白,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在5月20日,陈先生给王女士发了520元红包。一个月后王女士过生日,陈先生又寄来了钻戒礼物。还没见面就给钱和送礼物,这让王女士非常感动,她感觉自己遇到了真爱。陈先生在自称回美国处理公司业务之后,多次向王女士借钱周转,总共涉及40余万元钱款。后来陈先生继续向王女士借钱,在王女士的亲友劝说后,她决定报案。经过警方的调查,陈先生同时与多名女性网恋,骗取数百万钱财之后与现实女友挥霍。警方在一个购物中心抓获了陈先生,并对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的王女士是残障人士,诈骗残疾人属于酌情从严处罚的情形。您认为应该判刑几年合适呢?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包含哪些情形呢?(1)诈骗公私财物达到3千元至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达到3万元至10万元的,是“数额巨大”的情况。(3)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4)还有一种例外情况,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检察院和高级法院可以结合本地的经济状况,在以前规定的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的具体执行数额标准,然后报请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备案。(1)诈骗数额3千元至1万元(数额较大)的,判处管制、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2)诈骗数额3万元至10万元(数额巨大)的, 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诈骗数额5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没收财产或者并处罚金。(1)采用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途径发布不实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进行了诈骗。
(2)对用于抢险、优抚、防汛、救灾、救济、安置灾民、安置移民、扶贫、医疗款物实施了诈骗的。(4)对老年人、残障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实施诈骗财物的。(5)导致被害人发生严重后果的,包括且不仅限于自杀、精神失常等情况。